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关系着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市政府2018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经营管理的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行动,市工商局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次集中整治以下违法行为:无照经营行为;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未按规定亮照经营的行为;经营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营)制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的行为;非法炼制及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的行为;经营无合法来源的油品的行为;经营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油品及与标号、标识不相符油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油品的行为;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引人误解的行为;短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的行为。
行动中,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有关行政许可规定,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不亮照经营和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取缔;加大监测执法力度,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依法履行工商部门在成品油流通领域的监管职责,做好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并联合油品检测部门加大对成品油的质量抽检力度,对于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不合格成品油的企业,要立案查处,必要时依法取缔;在检查中发现的冒用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擅自勾兑成品油、非法炼制及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电话及微信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对于短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天水在线编辑:吕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