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上总体部署,天水市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一牛鼻子,积极转变职能,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监管平台建设,夯实信息归集共享基础
按照中央和省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资金支持和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突出“一网一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提供技术支撑。一是建成了天水政务服务网。进入市政府政务大厅的40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网上办理,各有关部门对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相关信息全部在网上录入,全面、及时、准确地将产生的企业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同步推送到天水政务服务网,依法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成了全市统一市场监管平台。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设统一市场监管平台的实施意见》,市级财政投入资金115万余元,由工商部门牵头,整合发改、质监、食药监、安监、商务、建设、卫生、环保、民政、国地税、金融监管等机构现有的信息平台,于今年年初建成全市统一市场监管平台。该平台是“全国一张网”在市州层面上的应用与实现,包括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数据采集、信用信息交换、信用评价、失信惩戒、行政监管、移动执法、网络监管、信息公示、数据库管理和“大数据”分析等9个功能模块,在功能上与省上业务系统实现了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弥补了实施“五证合一”“两证整合”后部门间获取数据方面的缺陷,并具备企业登记核准“双告知”、协同监管与警示、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在业务数据上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实现了联网对接,解决了部分非垂管部门监管信息采集困难的问题。目前已有16个市直部门业务系统完成与该平台的对接,实现了数据处理统一化,提升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二、加大信息归集力度,完善涉企信息基础数据
天水市把信息归集公示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数据交换标准,完善了信息归集共享办法。全市各有关部门充分依托“一网一平台”和“一系统”(即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涉企信息归集力度。归集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甘肃)、天水政务服务网和全市统一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归集、交换和动态更新,各部门和社会公众都可进行查阅,实现了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监管互动。今年以来,各有关部门通过全市统一市场监管平台归集企业信息13151条。其中:工商部门公示企业信息12198条,通过该平台向商务、食药监、质监、银监、卫生计生、住建等6个部门推送告知涉及行政许可等方面的信息953条。目前,全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格式规范》,积极汇总并发布全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
三、加大信息公示力度,提升涉企信息应用效率
按照“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全市结合国务院第三次、第四次大督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加大信息归集公示存在问题的整改。各有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市场主体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强化信用约束,促进公平竞争。积极推进年报公示工作,今年全市共有17607户企业、75231户个体工商户、43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并公示了2016年度年报,年报率分别达到94.96%、94.40%、97.72%,比上年度均有所提高。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全市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认真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一方面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履行书面承诺;另一方面由工商部门及时将登记注册信息告知相关职能部门,方便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督促经营者及时办理行政审批手续。通过联合惩戒等举措,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推动了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了全市经济的运行效率,为跨部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