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工商局对200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自行制定或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此次清理以合法性、全面性、公开性为原则,严格依据国务院出台的“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进行梳理规范。市工商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明确清理对象,准确界定文件属性,理清文件底数,严格对照清理标准,扎实开展清理工作,为全市系统推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基础。目前,对清理出的5件涉及非公经济发展、商标战略实施、企业住所登记、企业档案查询等方面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科学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建议全部予以保留施行。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坚持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备案、统一印发,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更好发挥规范性文件在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中的规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促进工商职能到位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