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纪委不断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着力推动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上半年已制定实施监督执纪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规则30项,标志着天水市纪委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规范监督执纪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
研究制定实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1+20”项制度,制定实施《天水市纪委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天水市纪委监督市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办法》《天水市纪委督查通报办法》《天水市市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力求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等环节的工作,规范监督执纪行为;突出问题导向,围绕监督执纪工作廉政风险点,细化内容、明确责任、明晰程序,界定风险点、安上“防火墙”、系上“安全带”,让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把好用权“方向盘”,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权力制衡机制,从内外部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
同时,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制定和编发《天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制度规范汇编》,对委局机关会议制度、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用权划定红线,规范了机关内部的管理,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