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水市审计局对市属国有控股、参股、独资经营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中发现,企业往来帐款长期挂帐,数额较大,形成损失隐患,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如某公司2016年末应收帐款期末余额205.41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492.39万元,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4041.97万元,长期借款1500万元。部分帐款挂帐时间跨度较长,帐龄达10年以上,有的已形成了呆帐、坏帐。究其原因,一是企业多年连续亏损,原材料等购货款无力支付,欠款挂帐;二是企业销售制度执行不力,销售收入回款难,形成大量应收帐款;三是企业困难,职工待遇较低,财务人员变动频繁,不重视清理。往来帐款长期挂帐,不仅制约了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加大了财务运营风险和企业的亏损,也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为此,天水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对企业的监督,压缩往来帐款发生的额度与频率。二是企业要动态跟踪,分析帐龄,尽快清理,积极催收。三是加强管理,建立制度,落实责任,任务到人,盘活往来款项,抵御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