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近日,天水市质监局先后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对局党组成员、各科室(分局)负责人和各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约谈。
会议学习传达了市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市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3月29日座谈会精神,并就进一步落实好质监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承担的责任、“一岗双责”要求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常态;二要明确责任担当,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主角意识、担当意识、自觉意识;三要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好约谈制度,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靠实廉政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作风效能建设。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率先垂范,做到以上率下、严以律己。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与质监事业发展的关系,落实好主体责任“七必须、七同步”,即组织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开展业务学习活动时,必须同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安排部署分管领域分管部门业务工作时,必须同步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参加分管联系单位会议时,必须同步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工作时,必须同步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时,必须同步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工作谈话约谈时,必须同步约谈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时,必须同步分析研判并排查梳理廉政风险隐患点,及时提出防范对策和措施,确保主体责任落实不留“空白”、压力传递不留“空档”。同时,要坚持主体责任不放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优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正气的工作环境,切实为全市质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玮同志代表局党组与各科室(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