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3日,天水市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约谈会,主要任务是传达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约谈会议精神,通报省大气办工作组暗访和今年以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就存在的问题约谈各县区政府。 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李佐康出席会议,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环保局 、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重点成员单位等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强调,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各县区参会人员要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抓紧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研究分解工作任务,各县区要对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部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阶段目标,实行倒排工期,销号管理。要对每项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认真整改通报问题,对省大气办工作组通报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涉及的县区要全部认领,一一解决,每个问题都要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其他县区要举一反三,认真自查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坚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的措施,从严查处,严肃问责。要强化督查问责,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督促各监管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监督企事业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促进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控制任务。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任务完成的人和事,坚决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