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同意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市、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的批复》(商标申字〔2017〕19号),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为全省获得委托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的3个市局之一,这是商标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将方便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进一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根据工商总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我市工商部门获得委托权限后,将承担以下工作职责:负责商标受理业务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网络联通建设、办公场所和相关设备配置;根据商标局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业务质量管理办法;加强与商标局业务联系,定期向商标局汇报工作;办理商标局委托的其他工作。受理窗口工作职责为:在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置“商标受理业务”的明显标识;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代发商标注册证等工作。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做好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管理工作;开展商标注册申请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等服务性工作。根据规定,总局商标局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对受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受托单位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和规费收缴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目前,市工商局正在按照总局和省工商局要求,在市政府政府大厅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组织人员参加培训,2月底前完成商标注册受理点的筹备工作,3月1日正式开展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