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通报2016年1-10月全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状况
及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1-9月水环境质量达标状况及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按照《天水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天水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全市2016年1-10月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和重点工作任务调度情况,对水环境质量进行了通报,以此促进天水市整体环保质量改善。
通报指出,1-10月,全市20个考核断面中,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点位19个,未达到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点位1个;列入省级考核的6个断面中,5个达标,葫芦河一号桥不达标,被省上通报,并列入“红色”预警;2个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达标比例为100%;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甘谷县、秦安县水源地水质为V类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为75%;44个乡镇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但有24处水源地水质不同程度超标;全市20个地下水考核点位中,水质综合评价结果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但有11个监测点位水质部分指标不同程度超标;天水市秦州区豹子沟和麦积区东排洪渠出口段被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为“轻度黑臭”等级,麦积区东排洪渠出口段要求2016年完成整治任务正在施工中;秦州区豹子沟段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目前未实施。
对列入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已落实20项工作基本完成任务清单要求,但仍有17项工作任务进展未达到清单要求。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天水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逐项对照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全市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