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纪委发通知要求
在全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一”、端午节即将来临,为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成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天水市纪委印发了天纪发〔2016〕30号《关于在“五一”端午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作风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精心安排部署督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区纪委、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把此次督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查纠“四风”的重要举措,认真安排部署,制定督查方案,会同公安、税务、工商、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本县区和部门单位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作风纪律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畅通信访投诉与信息反馈渠道,公示举报电话和邮箱,接收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市纪委将对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随机抽查。
二、督查工作中突出督查重点
此次督查要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受理举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和代金券、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旅游;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结合正在开展的“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注重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督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
在这次督查工作中,要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查找问题,防止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虚化弱化督查作用。要突出反映问题线索集中的单位,突出扶贫、教育、交通、财政、房管等关键部门,突出学校、乡镇卫生院等基层站所或二级单位,突出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制度等关键环节,突出商场、酒店、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等关键场所,着力发现问题。督查工作要根据相关规定,依纪依法开展督查。督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督查单位的接待,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与宴请,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要严肃追责。
中共天水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