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落实管党责任 切实增强党员意识
我市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3月3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为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从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委组织部日前下发通知,在全市全面建立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础,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为依托,每月确定一天,统一主题、统一内容,组织开展各类党组织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到每个支部、严到每名党员。
据悉,“党员固定活动日”参加对象为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拓展活动对象,视情况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群众代表等参加。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党组织确定专人对其联系。对外出流动党员,采用发送学习通知、告知学习内容、邮寄学习资料等方式,灵活有效地开展活动。
“党员固定活动日”以“正常化、常态化、受欢迎、有实效”为目标,采取“规定动作+”的形式,确定“专题学习、公开承诺、推进工作、为民服务、民主议事、组织生活、党内关爱、党务公开、民主评议”等九个主题活动。同时在坚持政治性、思想性、生动性相统一的基础上,由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众需要,自主确定不少于3个其他主题活动。一月一集中、一月一主题,增强联动效应,激发内在动力。
为了确保活动成效,市委组织部将活动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建责任制述职内容,并从严督查管理,提出“党员固定活动日”10条纪律。对每年不参加固定日活动累计3次的党员将进行谈话提醒、限期整改;对累计4次以上的党员将分层分批进行警示教育、“召回”教育,对一些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启动不合格党员民主评议程序,通过纪律规定,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规范运行、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