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市工商局于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对全市两区五县流通领域销售的开关插座及转换器、电压力锅、取暖器、羊绒制品等六大类商品进行随机抽查检验。此次随机抽样检查了46户经营户的154个批次商品,抽检合格率为82.3%,较2014年有所提高。
本次抽查检验,从不合格商品地域分布来看,城区商场、超市好于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市场。从不合格商品种类来看,主要问题商品集中在羊绒制品、开关插座及转换器、取暖器上,合格率较低于其他三类商品,其中羊绒制品主要问题是纤维含量标注与实测值不符,甲醛含量超标;开关插座及转换器主要问题是防触电保护不符合国家标准,接地地线无线芯;取暖器主要问题是输入功率和电流实测值比国家标准低、没有接地措施。
针对抽查情况,市工商局及时安排部署了抽查检验后处理工作。一是要求各县区工商局立即将检测报告送达被检测单位或个人,对抽检结果有异议及提出复检申请的经营户,严格按照《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复检工作。二是结合元旦、春节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市场清查,尤其是加大对农村市场及城乡结合部市场的清查整治,对合格率较低的开关插座、转换器及取暖器等商品,确定重点区域,集中时间和人员开展拉网式检查. 发现有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