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同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正式批复同意天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是国家质检总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关于“广泛开展质量强省(区、市)活动”和实施“地区间质量对比提升”的要求,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该活动自2012年开始,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
2015年1月,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与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衔接,及时提交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请;9月,温利平副市长带领市质监、建设、环保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会,天水市在质量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得到专家组成员的一致好评。11月,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复同意天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天水需在3个月内上报创建规划等相关材料,并围绕促进城市科学发展和转型发展开展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民生、政府服务等宏观质量 壮大、培育城市骨干企业知名品牌、支持国家级公共检测平台建设与发展、设立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推动城市质量教育和质量文化发展,以及进出口检验检疫通关、国家标准制修订等诸多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这些激励政策将有力地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