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9月15日
申报地点:
1. 所在县(区)交警大队
2. 所在县(区)甘肃银行营业网点
申报范围:
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准驾车型为C类(含)以上有效驾驶证件的驾驶人,客、货运单位驾驶人驾龄在5年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职驾驶人和私家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上(获得2014年“陇原最美驾驶人”荣誉称号、提名奖者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申报形式:
1. 个人申报
2. 单位推荐
申报方法:
1.免费领取并填写报送《“甘肃银行杯?陇原好司机”评选活动申报表》(该表可从“天水交警”网评选活动专栏下载,一式三份,附1000字左右主要先进事迹材料)。
2.提交本人驾驶证和所驾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两证正、副本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免费领取并当场粘贴“50天无交通违法”车贴完成报名(50天无交通违法挑战时段:8月21日至10月9日)。
注意事项:
10月1日前,凡报名参选“陇原好司机”者,须裁剪《甘肃法制报·交通安全周刊》8月21日至9月30日期间刊登的“文明交通知识竞赛”试题进行答题(复印件亦可),并交予报名地交警大队或甘肃银行营业网点。
海选标准: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能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行业窗口形象,使用文明用语,不在乘客面前发牢骚、讲粗话,仪容整洁、举止文明、热情服务。
2.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和行车规范,不闯红灯,不违规掉头、超车、停车,不乱鸣喇叭,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无行车责任事故, 无交通肇事逃逸,无治安拘留和刑事处罚记录。
3.积极参加本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公益活动。
4.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以及对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突出贡献者,荣获劳动模范称号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者可破格参选;获得2013、2014年度“甘肃省文明交通驾驶人”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
奖励办法:
1.获得省级“陇原好司机”荣誉称号(10名)和提名奖(20名)的个人,将直接获得2015年度“甘肃省文明交通驾驶人”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荐为全国、全省先进模范典型(荣誉称号获得者奖金10000元、提名奖获得者奖金5000元)。
2.荣获市级“陇原好司机”荣誉称号和提名奖(共30名)的个人,将被推荐参选省级“陇原好司机”,并受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