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交警支队领导赴各县区
检查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2015年1月1日起,由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管的县区交警大队调整为县区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贯彻省、市有关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金生,政委毛建民等支队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分赴各县区检查指导公安交警体制改革后的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检查期间,杨金生等来到县区党委、政府机关,同当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人座谈交流,传达了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介绍了全市公安交警体质改革进展情况,听取了当前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做好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和“两会”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杨金生指出,县区政府要认真汲取武山“1.7”和甘谷“1.9”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建立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农村道路失控漏管问题。要尽快组织召开一次由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人参加的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协调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交通运管等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要积极做好公安交警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财、物的顺利交接。要进一步加强体制改革后公安交警队伍的管理,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队伍建设,保证工作不断、队伍不乱。
杨金生要求,县区公安交警大队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局的领导下,要科学制定勤务计划,加强冬季辖区国省道等重点路段的交通管控力度,严查严处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交通事故。要合理部署路面警力,结合全市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认真做好“两会”期间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为今年即将开展的“春运”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