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杨维俊市长在《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天政办发[2014]38号)文件上做出重要批示:
“门前三包”是管好城市环境的一个比较成功的做法,必须从靠实各门店、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做起。承担主体责任的门店和单位要明确责任,常抓不懈;监管单位要分段包干,责任到人,强化监管,高标准地督促落实,逐步形成自觉行动,才能够把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这项工作贵在明确责任,贵在常抓不懈,贵在高标准地落实,请“三城联创”办公室和县区进一步做好工作。
副市长王钧就落实杨维俊市长批示意见提出明确要求:请“三城联创”办将杨市长批示精神印发各县区并认真抓好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深化“整治城乡环境、推进三城联创、建设美丽天水”活动,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门前三包”责任制是城市综合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的有效平台,是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的有效手段,是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有效载体,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动态性强的城市管理工程。从市三城联创办公室的调研和督查情况看,目前我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展不平衡,有些县区已制订了“门前三包”责任制,个别县区还未制订;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重视度不够,内容不明晰、操作度不强,主体不明确、协作度不够,覆盖不全面、推动力不强,宣传不到位、落实力不够,监管工作缺位、奖罚不明确”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当前,我市正处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中国最佳历史文化旅游城市达标申报的关键时期,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和城市绿化面积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各县区一定要牢固树立“三分建、七分管”的城市经营理念,充分认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针对各自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天水发挥积极作用。已制订了“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县区,要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制度,抓好落实;尚未制订出台“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县区要借鉴经验,加快进度,尽快制订并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一要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天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天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处城市道路两侧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市场、商场、医院、宾馆、酒店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涉及的市容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秦州、麦积两区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行政管理责任主体,五县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政管理单位。要进一步整合城市环境卫生、城市秩序管理等内容,坚持一个行政管理部门、一份责任书管到底,杜绝多头管理现象的发生。
二要明确责任内容。要科学合理地设置“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各项内容。包卫生主要包括:保持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实行垃圾袋装化、容器密闭化管理,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定期清洗、粉刷、维护建筑物临街墙体、门头牌匾、橱窗、亮化灯饰等,确保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浸流、无烟蒂纸屑、无废弃物、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挂现象;包绿化主要包括:保证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完好,树穴干净整洁,不得破坏绿化设施和占用绿地,禁止攀折树木、践踏草坪、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物品,对破坏绿地和树木的行为及时制止或举报;包秩序主要包括:维护责任区经营秩序,确保规范经营,无店外经营、无摆摊设点、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占道宣传、庆典等,无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卫设施等行为。
三要明确责任区域。临街单位(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以建筑物立面、围墙、围栏至城市道路道牙为界,左右以通道或隔墙中心线为界,有围墙的农贸市场等责任区域以围墙为界,外墙根至人行道边牙为责任区域,无围墙的以相邻交接中线为界,门前墙根至人行道道牙为责任区域。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到实处
各县区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制度的顶层设计,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门前三包”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部门联动到位、教育引导到位、督查考核到位。
一要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挂牌公示制度。各县区要在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内容的基础上,参照和借鉴秦州区的做法,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挂牌公示制度,各有关责任主体要在其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由县区统一制作的“门前三包”责任牌,责任牌制作要充分考虑签订方多为商铺、门店经营户这一特殊主体,以“短、实、新”为目标,力求内容通俗易懂、语句朴实简练、格式简洁明了,使责任牌充分体现内容明确、责任明确、主体明确、监管明确、时限明确的要求。
二要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联动机制。各县区要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全面保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卫、卫生监督、工商、环保等部门要依据相关法规,将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卫生许可、工商执照办理、环评审批等行业许可挂钩,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的经营户给予扶持、表彰,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或履行不到位的经营户,要共同协商研究,进行问责和责令整改,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其履职尽责。
三要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奖惩制度。今年是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年,市三城联创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将“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从4月下旬开始,对秦州、麦积两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五县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暗访,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和媒体曝光,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行政管理责任主体在年底考核中予以奖励。各县区要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奖惩制度,每年评选一批措施到位、责任心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经营户进行表彰,并采取减免或适当减免垃圾费等奖励措施,予以鼓励,使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增强工作的感染力、影响力;对不履责的责任主体要联动问责,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处理。
四要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巡查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制度,实行走动式管理,划分区域和责任片区,做到定人、定时、定路、定责,切实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巡查和管控,及时解决责任主体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对漏签或因经营性质、经营人变化而更换主体的商铺、门店,要及时补签“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应签尽签,全面覆盖。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落实。
一要加强入户讲解宣传。沿街商铺和门店、经营户是“门前三包”责任书执行中最多的责任主体,工作量大面宽,行政主管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在自身吃准吃透“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商铺、门店、经营户进行详细讲解指导,细致耐心地做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做到人对人,面对面,善于摆事实,讲道理,使群众听得明白,听得进去,切实把“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工作部署讲清楚,真正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使“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成为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
二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将“门前三包”责任制纳入全年宣传工作重点,开辟形式多样的专题专栏,积极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和工作措施。要有计划、有目的地走进沿街机关单位、团体、部队、学校、市场、商场、医院、宾馆及经营商铺、门店看卫生、看绿化、看秩序,大力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形成社会共识,凝聚工作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曝光监督作用,对不配合、不履责、不落实“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进行跟踪曝光,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有效落实。三要加强社会主题宣传。行政管理责任单位、街道、社区要以多向互动、多元参与、共同治理为措施,以发动群众、齐抓共管为基础,通过开设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结合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和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等宣传活动,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门店、进家庭,提高社会各界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