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清明节五一期间严格落实
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委,市直及驻市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中纪委关于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的要求,现就清明节、五一期间严格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明纪律要求。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祭扫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和传递亲情的重要方式,今年清明节是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意见》精神的首个清明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及驻市相关单位要坚持把贯彻落实纪律作风规定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充分听取意见、认真查摆“四风”问题相结合,与即知即改、整章建制相结合,特别是与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相结合,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严明工作纪律,提倡“文明低碳祭扫”和安全文明节俭祥和过节,严禁搞迷信活动,严禁公款吃请、送礼、旅游、滥发补贴,严禁公车私用,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二要靠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通知精神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一系列要求结合起来,切实把改进工作作风抓紧抓实、不断抓出成效。要始终坚持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努力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三要加强执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祭扫过程中搞迷信活动或搞低俗祭祀等不文明行为的,顶风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不论职务高低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及时通报曝光,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刚性要求。
举报电话及邮箱: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938-8271564
市纪委信访室 0938-8270263
邮箱 tssjwdfzfs @126.com
中共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