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天水市拟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市委东四楼会议室举行,拟提拔任用的32名干部参加了当天的考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美华到考场进行了巡视。
据了解,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将我市新增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法规考试试点市之一。此次考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试对象是拟提拔正处级以下(含正处级)职务和乡(科)级领导职务的32名干部,考试主要内容为《宪法》、《党章》、《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工作要求,以及省市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组织部门颁布的廉政法规制度等。考试成绩在拟提拔人员和后备干部所在单位公示,考试成绩存于参考人员个人廉政档案。对考试成绩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任用;对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因故未能参加的予以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暂缓任用,补考合格后才能任用;通过考试,使广大拟任职干部的廉政意识明显提高,从政意识进一步规范,促使干部做到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