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上午,天水市房地产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房屋登记“业务讲堂”系列讲座第九讲开讲,中心集体土地发证科副科长崔银田以《集体土地房屋登记》为题进行主讲。市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谢晓睿主持讲座,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兼市房产交易中心主任赵振林,市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杨志海及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讲座。
崔银田科长从国有土地房屋登记和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的区别及联系讲起,结合我市实际,就中心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谈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是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效益的重要举措。但房屋登记机构在实际登记工作中,直接面临的困惑和所承担的压力越来越大,制约和束缚了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以我市为例,当前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一是土地、规划等要件证明资料普遍存在缺失,不够规范;二是违规少批多建给房屋登记工作带来较大隐患;三是申请主体达不到《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一要求;四是由于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农民个人住房宅基地均属集体所有,房屋所有权人只拥有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故开展集体土地房屋抵押登记处于合情、合理、不合法的尴尬局面。
在讲到中心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这一问题时,崔科长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做好基础调研工作;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三是规范登记行为,依法实施登记;四是积极协调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增加经费投入。
会议最后,中心副主任谢晓睿做了总结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他认为,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更好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需要。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能够明确农村房屋权属,减少和避免产权纠纷,为今后农民住房依法流转、交易、处置做好准备,以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心广大干部职工一是要熟悉并掌握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法实施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做好集体土地房屋登记业务的相关解释工作,避免引起群众误会;三是积极研究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的措施,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适时启动集体土地房屋登记。 (供稿:市房产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