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整治全市城乡交通环境
推进三城联创建设 美丽天水三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城乡环境推进三城联创建设美丽天水三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打造文明安全的城市交通秩序环境,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奋斗目标,支队决定从2013年5月20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整治城乡交通环境,推进三城联创,建设美丽天水”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以下简称“城乡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推进“三城联创”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为抓手,按照城乡一体、综合整治,治建结合、全面提升,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落实平安天水、法治天水、和谐天水建设工作任务,切实解决重点道路交通拥堵、县乡道路交通违法突出、城区道路秩序混乱、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为把天水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性现代化大城市创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城乡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坚持政府主导,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安全第一,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着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性、源头性工作;坚持全面动员,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坚持部门联动,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严格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支队成立“城乡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霍秦生任组长,交警支队政委杨金生、副支队长关进中、王栋、王思民,副政委高维忠,副支队长强亚龙、许维正任副组长,支队各科(室)、所、直属队负责人及各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秩序科,由强亚龙副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秩序科科长汪新龙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调研及总结等工作。
四.整治目标及步骤
通过三年城乡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努力实现全市城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道路交通管理的满意度明显增强的总体目标。
(一)第一阶段:城乡交通环境整治年(2013年5月至2013年12月)。重点解决城乡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各县区结合实际,针对问题的多少难易,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合理划分时间段,主要任务为制定方案、划分责任、宣传教育、建立网格管理制度、集中整治等。
1.宣传教育阶段(5月20日-31日)。一要以“文明交通计划”为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各大队要在电视台进行一次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一周时间在县区电视台反复播放,要邀请新闻媒体随警作战,扩大社会知晓面。二要在重点时段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要充分利用媒体现有的时评、感言、点评等栏目,通过设立监督台、随手拍、意见箱等能够吸引大众广泛参与、与广大市民群众互动的平台,对城乡交通环境秩序混乱等突出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三要在市区主要路段、主要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展出展版、巡回播报宣传片等途径,大造声势,全面增强群众文明交通、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觉性,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四要全民动员,广泛参与,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活动始终,坚持舆论先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注重群众素养提升、文明习惯养成,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五要利用农村民房墙体、公路护坡刷写标语,形成浓厚宣传氛围。县、乡、村各级充分利用固定标语、公益广告、墙报板报、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交通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六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真正起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批的作用,促使违法行为人自我纠正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2.全面整治阶段(6月1日-12月25日)。一要坚持宏观统筹,综合治理。会同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逐一对全市道路交通的堵点、乱点再进行一次大排摸和调研,认真进行科学分析和系统梳理,掌握交通拥堵特征、产生的原因,明确工作目标,逐一研究制订出切合实际、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治理方案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交通法规,综合治理,从严整治交通秩序。坚持“整”在当前,“治”在长远,把解决突出问题与长效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理,以制度治反弹,以管理促巩固、提水平。二要坚持静态规划,动态管控。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治理,合理规划设置机动和非机动车泊位和出租车停车位,保证车辆按区、按线、按类、按位停放,加强对商场、酒店门前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完善城区道路禁停标志标牌。要运用交通工程技术,加强交叉口渠化设计,改善交通拥堵节点的交通组织方式。进一步改善支路行车条件,改善微循环系统,及时检修交通信号灯,增加、刷新、亮化交通标志标线。三要坚持重点整治,以点带面。协助交通运管等部门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查处“三无”营运车辆;集中对机动车乱鸣喇叭、逆行、违章调头、超载、超速、营运车辆随意停靠、强行拉客、超载运行、行人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以及非机动车辆闯红灯、乱停乱放、酒(醉)驾、涉牌涉证、非营运个体私车营运载客、非营运面包车及搞营运的黑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维护优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出行畅通安全;加大县乡道路及农村道路的管控,协同运管、农机部门严格查处农村地区小型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现县区、乡镇两级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车辆监管率分别达到100%,确保全市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力争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杜绝发生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要全面开展交通拥堵节点专项整治,落实交通拥堵点段管理责任,把加强交通拥堵点段秩序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民警;要科学安排路面勤务,合理设置检查和查缉卡点,两区交警大队尤其要加大民主路、建设路、青年南北路、合作南北路、广场周边、火车站周边道路的管理力度,其他各县区交警要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确保国、省干道不失控,县乡通村公路不失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各县区交警大队要加大流动巡逻密度,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路上有警声”;要加强对季节性水果市场和临时交易点的管理,杜绝市场外溢、堵塞交通、秩序混乱的现象。
3.检查总结阶段(12月26日-30日)。支队将对各县区大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验收,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突出的事例要大力做好宣传及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支队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评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认真总结三年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良性工作机制,为下一年度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第二阶段:城乡交通环境达标年(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一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积极协调汇报当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道路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预评价和交(竣)工阶段的安全验收评价制度,在建设项目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吸收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对达不到规定标准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对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地区新建道路项目的审批。二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逐年增加和改善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和校车途经路线,要按照技术标准完善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收费公路经营企业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及时完善和修复,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要对一些因机动车辆违法掉头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路段,如大众路、民主路、建设路、岷山路等路段实行中央隔离,有效禁止行人乱穿马路和车辆随意掉头。引导车辆有序通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三要改善城区路网结构。建议政府尽快修建双桥路和东方红籍河大桥,缓解市区南北交通压力,确保我市道路南北畅通;论证并打通一些“死胡同”,改善“微循环”;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空间,减少车流交汇点,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切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进一步提高城区主要道路交叉口渠化设计水平。进一步加强交叉口渠化设计,改善交通拥堵节点的交通组织方式。采取单向和变向交通、交通信号调控、标牌和电子交通诱导等措施,采用相应的勤务管理手段,改善微循环系统。结合我市道路实际和交通流量流向的变化,合理设计、调整交叉口进出车道,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3.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结合开展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工作。完善城区主、次干道主要路口信号灯,提高交叉路口灯控率,优化交通信号协调控制。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等主要道路交叉口的信号配时进行优化设计,减少路口通行时间损失;严格落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检测鉴定,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争议和行政诉讼。
4.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管理。加强与施工单位协调,将道路开挖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合理布线,统一规划,严格审批,尽量集中统一,一次性开挖埋设,避免重复开挖,提前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工作。对日常交通设施维护和临时性施工应当安排在夜间进行。对道路开挖施工项目要限时完成,及时铺油平整路面,按期恢复正常交通,尽可能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5.进一步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要积极建议政府高度重视停车场建设,将其纳入城市建设和大型项目规划环节,实施拟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一是要会同发展改革、建设(规划)等部门落实《甘肃省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新、改、扩建城市建筑、街区、场所工程与配建、增扩停车场“三同时”制度,规范城市停车场安全监管和收费管理。二要挖潜老旧居民区停车设施。对居民区内的停车泊位进行重新规范,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边角、空地、甬道等闲置空间,科学设置停车泊位。三要利用闲置空地建设临时停车设施。对土地出让后尚未启动建设的项目,在确保地块可按期动工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空地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缓解停车供求矛盾。四要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推广路内分时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五要科学设置路内停车泊位。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结合道路动态交通水平,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在医院、车站、学校、宾馆、饭店周边等刚性需求较大、停车矛盾突出的地区,利用断头路和流量较小的次干道、支路设置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并通过收费管理,弥补停车困难地区设施不足的状况,缓解城市停车供需矛盾。
6.强化校园周边整治。一要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深入排查梳理本辖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状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整改。二要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强化校园、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和校车交通安全整治,集中力量整治车辆乱鸣笛、违法停放、行人、非机动车闯灯越线、骑车带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各类安全隐患和苗头,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三要继续深入开展护学活动,为中小学生和幼儿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校园周边岗位实名制管理,进一步明确女子中队工作职责及规范,树立一批女警“护学示范岗”,积极开展城市示范岗活动,打造执法为民警队形象。
7.加大重点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继续抓住群众关注、严重影响交通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重点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按照“警力随着警情走、警力跟着堵点走”的原则,落实交通拥堵点段管理责任,合理安排勤务,在高峰时段、易堵点段设置固定执勤点,强化交通指挥疏导,在平峰时段加强巡逻管控。持续开展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酒驾、毒驾、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秩序排队、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变道和占道、占用公交车道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非机动车、行人过街遵守交通信号的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8.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示广大出行群众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标志,要做到“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彼此尊重路权,不争不抢道路,自觉克服交通陋习,文明礼让、警民合作,保障城市道路顺畅。二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直播天水节目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标语和警句,利用出租车尾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法规、安全标语。三是要在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车站等人员集聚的地方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四要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车辆特别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车辆,要适时在报纸、电视上进行曝光。五要加强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以带动广大群众共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第三阶段:城乡交通环境巩固年(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对前两年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巩固提高,根据专家对创建指标的评估结果,认真对照,寻找差距,全力弥补,确保创建指标稳定达标;健全和完善城乡环境管理各项制度,形成长效化管理机制,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区域
1.秦州城区主要突出前一阶段排摸出的十六处“交通乱点(段)、堵点”和三条“严管街”。即花鸟市场、公园路口、南湖车站、市医院门口、天辰门口、绿色市场、隍城路、北关车站、逸夫中学、藉滨十字、商业大厦、青年南路、岷山路西段、中医院门口、成纪大道、新华路等点段和民主路、建设路、青年路、合作路等严管街。
2.麦积区主要加大对陇昌路、商埠路、成纪大道、渭滨北路、兴陇路、天河路、泉湖路等周边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
3.郊区要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天定高速出入口至赢池大桥段尤其盘旋路、羲皇大道的管控力度,确保此段安全畅通。
4.机动大队要加大“三点一线”即对石马坪、迎宾桥头、东二十里铺及羲皇大道沿线的重点管控。
5.各县区要加大对县城区域及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学校、农贸集市、乡镇、村、村民小组及人员聚集场所周边区域。
(二)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1、酒驾毒驾机动车;2、车辆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乱停乱放、乱鸣喇叭、斑马线上不让行人、不按分道行驶、占道逆行、出租车随意掉头、公交车辆不按站点停车上下人)的;3、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4、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5、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飙车的;6、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接打手机的;7、不按规定使用车灯。8、不按规定使用车灯;9、行人乱穿马路、跨越隔离设施;10、机动车乱鸣喇叭;11、营运车辆随意停靠、强行拉客、超载运行;12、非营运个体私车营运载客、非营运面包车及搞营运的黑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13、带病运营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开展城乡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全力抓好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城乡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线长面广,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各县区交警大队要及时与交通、公路、安监、教育、新闻等部门协调联系,集中工作力量,采取联合行动,共同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打牢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工作基础。
(三)加强督导,靠实责任。按照支队领导分工的办法,支队各分管领导驻县区排查摸底及督导检查工作,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具体分工如下:杨金生政委负责麦积、机动辖区;关进中副支队长负责郊区辖区;王栋副支队长负责甘谷辖区;王思民副支队长负责秦安、卦台山辖区;高维忠副政委负责清水辖区;强亚龙副支队长负责张川辖区;许维正副支队长负责秦州城区、机动辖区;何全全科长负责武山辖区。各大队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城乡道路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支队督查组要对支队各工作组、各大队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每月在全市交警系统通报一次,对因整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而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大队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创办快捷简报,支队将定期通报各大队工作情况,善于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树立典型,带动全面工作。各县区大队于5月20日前上报工作方案,要每半月向支队秩序科报送一次工作小结(附工作照片),12月30日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