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4月25日,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在天水永红厂 、华天电子有限公司厂区设立宣传点,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拉开了我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序幕。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春英 、党总支书记周致军亲临现场参加宣传活动。

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和2013年天水市“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的要求,我所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负责人和广大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知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等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卫生监督员向咨询群众认真介绍分析职业病的典型案例,让劳动者深刻认识到进行岗前、岗期、离岗健康检查的重要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全市两区五县职业病宣传周活动同时进行。在宣传周期间,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相关企业、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在人口密集地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万份,宣传画3000张,科普读物2000本,悬挂标语横幅(电子屏)12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4人次。

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开展“五一”节前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检查
为全面保障“五一”节前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落实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麦积分所分三组在分管领导潘临平副所长的带领下对辖区的宾馆、饭店、商场、沐浴等重点公共场所及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植物园山庄进行了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卫生监督员重点检查了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量化分级等级信息的规范公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卫生管理、卫生设施配置及运转、集中空调系统、公共用具用品的清洗消毒情况、主要功能间设置、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落实情况等。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给经营单位下发了公共场所禁烟标识,要求各单位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此次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67家,其中宾馆32家、餐厅类公共场所16家,超市8家,沐浴10家,游泳场馆1家。从检查情况看,各经营单位能做到亮证经营,卫生设施基本齐备,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管理人员落实。但也存在部分经营单位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布草间没有做到专间专用,消毒间摆放有杂物、公共卫生用品采购索证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公示相关信息、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培训证明上岗、部分自查记录不全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被检单位对各自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节前专项检查,有效提高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意识和自律意识,规范了其经营行为,及时消除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隐患,确保“五一”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在旅游、购物、休闲时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
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 确保广大师生安全
今年气候异常,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容易流行,尤其是近期我国又相继确诊多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为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7所大中专院校、17所中小学校及34所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及学校饮用水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员深入市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的执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建立、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以及学校教学与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针对学校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要求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体系,加强教室和寝室的通风换气,落实空气和公共卫生用具的消毒,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对学校饮用水加强卫生管理,结合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大力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使师生了解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强化防范意识,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正确引导广大学生及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障学校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