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意义
国家统计局天水调查队 张亚玲
住户调查主要反映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同时还提供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社区发展等有关信息,是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对于加快建设收入信息监测系统,更好地满足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对居民生活状况信息的需求,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受城乡二元结构制约,全国住户调查一直分城乡独立开展,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的指标、标准、方法都不尽相同,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支水平和结构等统计数据不完全可比,无法提供全体居民收支数据,难以精确测算全体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和支出结构;同时,由于对农民工的城乡统计归类不尽合理、调查方法不够完善,对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折算收入与支出的统计不够完整,调查样本中高收入户比重不足,以及一些地方取消了户籍的城乡分类,亟需通过改革完善住户调查制度。
实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建立指标统一规范、抽样科学严谨、手段高效便捷、调查扎实可靠、发布公开透明的住户调查新体系,是准确完整地反映全体居民收支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等情况,客观揭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及其变化的客观需要;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收入分配和推进民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积极推进,确保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改革目标
一是建立城乡一体的住户调查体系,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指标,在继续发布原有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发布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相关数据。二是完善住户调查制度,改进住户调查手段,提高住户调查能力和数据质量。三是更好地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数据,全面反映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状况,为制定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民生改善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主要内容
1、统一调查指标,完善调查内容。将统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统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设置农村、城镇和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建立城乡可比的、以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核心的居民收支指标体系。规范居民收支指标口径,改进自有住房折算租金统计,增加反映居民生活状况的指标和调查内容,细化政策性转移收支指标的分类,健全社会保障参与和受益情况、就业状况、社区环境以及收入分配影响因素等内容。改革后的城乡住户调查统称为全国住户生活状况调查。
2、统一抽样方法,提高样本代表性。依据全国统一的住户抽样框,按照统一的方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居民进行分层随机抽样,选取调查户,实现所有地域和人群不交叉、全覆盖。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变化较大和人口大规模流动的现实,依据抽样理论测算,适当增加样本数量,调整样本地区分布,科学抽取样本,提高对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代表性。
3、统一调查过程,规范调查行为。通过全国、全省统一的调查网络,采用统一问卷和记账格式,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居民实施常住地调查,直接采集原始数据。健全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对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电话抽查、实地回访等。进一步加大对分市县住户调查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利用社保、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加强对调查样本构成和数据质量的评估。
4、统一数据处理,改进调查手段。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以住户电子记账和调查人员手持电子终端为依托,以网络直报为主渠道,以统一的数据处理平台为保障,努力实现住户所记收支账册或调查员现场采集的收支资料,通过网络直接报送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实现各级统计机构按照权限共享基础数据。以调查手段的现代化,减轻调查对象的负担,促进调查对象的参与。
5、统一数据发布,丰富发布内容。在发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水平、结构及变化数据的基础上,按年度发布全体居民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收支水平、结构及变化数据;居民收入中位数和基尼系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高低收入组之间(如以五等分法进行分层比较等)、农民工与输出地常住居民或输入地本地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数据。按季度发布现金收支水平、结构及变化数据。
(三)调查组织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规定,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由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组织实施。各市住户调查工作由市级国家调查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