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向市发改委、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工信委等14个部门征求定稿意见和建议。副市长雷鸣出席会议。
《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包括总则、搬迁规划、搬迁改造工作流程、实施搬迁申请、入园项目准入审核、原址土地收储和供应、搬迁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涉税事宜、附则等十章35条内容。经3次修改,目前已基本确定。与会人员主要从内容的补充完善、顺序调整、提法措辞准确、语言精练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雷鸣指出,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这项工作涉事面广、政策性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为《细则》的出台做了大量工作。雷鸣强调,对今天提出的修订意见要整合完善,《细则》上的职责要明确,做到审批有责任,权力要监管;流程要清晰规范,文字要精练,条款要管用,优惠有依据,效率要提高,服务要到位。市规划局要尽快提出搬迁改造计划,工信委要做好出城入园工作的具体推进方案,使我市的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