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自2012年6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的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活动旨在巩固近年来连续开展的打击“四假”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打击真假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新闻采编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和自查自纠、新闻采访违纪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的核实查处、总结上报三个阶段进行。打击和治理的主要范围是:社会机构或人员假冒报刊新闻单位或新闻记者搞所谓的新闻采访活动及利用“采访”活动敲诈勒索;报刊出版单位、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以“调查举报问题”、“采访敏感项目工程”等为借口,利用“采访”活动或采取“公开曝光”等方式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要挟,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甚至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报刊出版单位新闻记者、记者站记者利用采访活动谋取利益,接受单位和个人“红包”;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
通知要求,各县区文化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新闻出版法规,加强对新闻“采访”活动的监督,加大对新闻记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保护新闻记者合法的新闻采访权益;各报刊主管、出版单位对于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需要核查新闻记者采访行为、核实新闻记者证等方面的要求要给予积极帮助配合;进一步严格新闻采编行为,完善新闻采编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维护好本地新闻采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