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维正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一直将老百姓的事放在第一位。在危急关头,他总是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人。
身为一名交警,他一直以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为己任,但他并未将被管理者放在自己的对立面。虽然,在驾驶人员违章行驶或肇事后,他总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但当驾驶员在路面上遇到困难时,他却会像朋友一样帮助他们。
当他走上基层领导岗位后,一直在身先士卒并努力地带领、培养所有民警,力图使自己的队伍成为最合格、最优秀的队伍,在他的培养和带领下,秦州城区交警大队的交警在老百姓的心中树立起了良好的警察形象。
他,就是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州城区大队长许维正。
群众心中的好交警
从1995年从警以来,许维正从一名普通的秩序管理民警做起,严格要求自已。上班时,他总是在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前到达岗位,下班时,他总是最后一个离开岗位的人。在十多年的工作中,他所管辖的路段内一直因交通秩序良好而深受市、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执勤过程中,他总是坚守在岗位,遇到违章行驶、违规驾驶的行为,他总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理。他常说:“身为交通民警,手中握有交通管理执法权力,就应该为人民管好交通,为道路交通顺畅、安全,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而不是利用手中的职权去谋私利。”曾经,一些车主为了减少交警对其违法行为的查处,或为了使一些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有人托熟人甚至领导来说情,有的则直接找上门来请吃送礼,他都严肃拒绝,在这方面从未开口子。
2011年2月,在一次严查酒驾专项行动中,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为逃避处罚,托熟人请许维正吃饭,被他婉言谢绝,之后又给他送来价值1200元的两条香烟,他坚决把礼品退了回去,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他这种铁面无私的执法行为得罪了许多亲戚和朋友。但他心理明白,自己得罪少数人,却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这是很值得的。不仅如此,他为了进一步促进大队执法规范化建,不断提高民警规范执法执勤的水平,2011年,结合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整治,他组织大队全体民警,深入宣传动员,通过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并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想方设法争取资金,按照要求建成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得到了省交管局、市交警支队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进一步规范了大队涉案财物的管理。
在工作中,许维正一直以民为本,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树立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勤政意识,时时刻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他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对于违法违规者,他总会严格查处并从不手软。但当驾驶员在路面上困难时,不论困难大小,他总会热情地去帮助。
他经常苦心钻研交通管理业务,积极向其他同志学习业务知识,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同时着手提高大队各业务窗口单位的工作效率,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比如,让摩托车销售点代发牌照就是在他的倡导之下在天水市首先开始付诸实施的。在天水市,由于农村群众多,文化水平较低,办理摩托车牌照难曾是困扰群众的一个难题,许维正当上队长之后,他首开摩托车销售点代发牌照之先河,既解决了广大农村群众的实际问题,又提高了摩托车的纳管率。这样一来,群众在买摩托车的同时就可以挂上牌照,省去了跑冤枉路的麻烦,车管所也因此减轻了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他的这一举措不仅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也为单位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便民开了一个好头。现在天水市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已经得到了推广,遍地开花结出累累硕果。
2011年7月8日,外出打工的群众李某赶到车管大厅办理换证业务,结果当他到达时,已是中午12点,受理岗民警已准备下班,没有给他受理业务,情急之下,李某跑到许维正办公室反映情况,称自已下午还要赶火车,时间上根本来不及等到下午,请求队长给予帮助。许维正了解情况之后,非常生气,立即给该民警打了电话,要求立即返回单位,给李某办理换证业务,该民警接到许维正同志义正严辞的电话后,手中的饭碗还没端热,立即赶往单位,没过五分钟,就给李某办理了业务。事后,许维正在城区大队就立了一条规矩:所有民警,不论在何时、在何地,群众的事情大于天,办结不完不能下班,哪怕中午加班,吃盒饭,也要让群众满意。他说老百姓不容易,况且我们干的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事情,群众的需要、群众的要求,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推托,推托了,那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就是群众观念淡薄、党性觉悟不高的表现。
正因为此,他在群众们心里树立了良好的警察形象。
同事眼中的好队长
许维正担任大队长期间,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始终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作息时间上,大队规定路面执勤交警的到岗时间是7:30,而他始终坚持提前10分钟到达执勤点,查看道路状况。在鲜活农产品上市的季节,为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大队将部分路面交警的上班时间提前至5:30,上班时间提前后,他每天都坚持与路面交警同时上班。遇到特殊情况,他就冲锋在前,以身作则。“5·12”大地震期间,天水市是向陇南灾区运送抗震救灾物资的一个重要中转站,为了确保抗震救灾物资能及时运往灾区,许维正成立了道路保畅通特别小组以保障抗震救灾物资的顺畅输送,在那个特别小组,他既是组长,又是队员,不分昼夜一直坚持在执勤一线,为抗震救灾物资的及时输转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这是他的口头禅,也是他干工作的基本指针。为了培养一支工作能力强、业务精通的交警队伍,他制定了严明的工作纪律,每次开会都重申纪律,将一些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他还经常拜访汽车司机、客运企业、有车单位和社区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了解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良行为,也经常查看全国各地民警执勤执法中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及时在全体民警大会上进行通报学习,在队伍政治思想建设中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2010年5月,大队一名民警因坐出租车未付钱被驾驶员举报。他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后他带领那名民警当面向驾驶员道歉,并给驾驶员50元作为耽误生意的补偿,回到单位后他将此事通报批评,并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在工作上严格要求,但在生活上他又十分关心爱护每一位民警。哪个家庭生活紧张,哪个家里老人身体欠佳,哪个孩子上学就业存在困难……他都记在心里。自己母亲因血压高在医院治疗,由于工作忙他没时间陪护,但他却记得大队一位民警的父亲因病住院,他硬挤出时间到医院看望慰问;大队民警郭宏的孩子生病,在西安接受治疗,光住院费花了将近十万元,许维正得知情况后立即拿出1000元现金,并组织大队民警捐款,协助他渡过难关,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据不完全统计,参加工作以来他捐献出的财物价值2万余元。正是由于他不管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始终装着每一位民警,落实了“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理念。大队民警思想政治觉悟明显提高,队伍建设日新月异。
在他有效的管理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工作作风的带动下,大队全体民警和协管员的责任心有了明显的提高,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天水市秦州城区内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车辆管理、秩序管理、事故处理等股室的办事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大队各项业务工作也都走在全支队的前列。
乐于奉献的热心人
2007年,在担任秦安县交警大队教导员期间,他作为副县级后备干部被市委组织部派到麦积区甘泉镇贫困落后的吴家寺村挂职锻炼,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挂职锻炼的三年期间,他深入村民家中,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梳理带领村民发家致富的思路。面对村上基础设施落后的窘况,他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建设项目,硬化路面,实施人畜饮水工程,解决村民的饮水困难;建成了村委会、文化广场、卫生所等基础设施,解决了村民就医、休闲娱乐难等实际生活问题;与此同时,他还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设优质果园1500亩;招商引资130余万元,建成砖瓦厂增加了村民收入……正是在他的带领下,该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了3300余元,三年内翻了一番多。
许维正同志还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在执勤过程中,凡是遇到孤寡老人和沿街乞讨的困难群众,他都会伸出援助之手。多年来,他走访过多少困难户,帮扶过多少困难群众,为孤寡老人和贫困家庭捐了多少善款,许维正从来没有用心记过,但墙上挂的一面面锦旗和老百姓的赞叹声中都记载下了他曾付出的爱心。
2006年,由于他的房子是顶楼,而且楼房年代已久,一到雨水较多的季节,房子是逢雨必漏,没办法,只能向亲戚朋友多方借款,准备进行全面维修,恰在此时却碰到了一件让他左右为难的事情。那就是他听说辖区的一个困难户儿子蒋某要上大学,然而由于家庭经济拮据,加之家中仅有的劳动力母亲又卧病在床,根本无法供蒋某上学,蒋某面临辍学的困境。见此情景,许维正经过反复思考,他决定把自已向亲戚朋友借来的部分钱先资助蒋某上学,房子维修的事只能暂缓一步。为了这事,家里人没少给他闹情绪,发牢骚,但他毅然力排众议,他说庄稼耽搁是一茬,人耽搁了是一辈子,房子维修可以缓一步,但孩子如果上不了学,就会葬送他的美好前程。
舍小家顾大家的敬业模范
在大队所管辖的范围内,哪里有拥堵,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哪里有需要,他就赶往哪里。一年365天,他几乎天天都在上班,没能完整的休息过一天,同事戏称他为交警队的“铁人”。 而在这“铁人”称号的背后,所有的家务却落在了妻子一个人的身上。妻子在家中,既要操持家务,还要照顾父母双亲,既要照看孩子,还要兼顾许维正的日常生活,常年累月的劳累使得妻子患上了腰肌劳损。2011年5月妻子腰肌劳损进一步恶化,甚至连翻身下床都很困难,在床上躺了好几天,而他作为丈夫,却连半天都没有照顾。9日,大队开展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他坚守在工作第一线,靠前指挥,一直忙到晚上12时,回家后才发现妻子昏迷在床,脸上也出现了浮肿。面对妻子的埋怨和委屈的泪水,他除了安慰更多的就是愧疚。
2009年春节期间,母亲突发脑血栓全身瘫痪,由于单位正值春节期间各项文化活动的任务保障,工作繁忙,在母亲住院的四十余天里,他除了下班晚上守在病床前护理外,从没有请过半天假。在从警十八年期间,不知有多少次,孩子上学、妻子生病、母亲住院,他作为父亲、丈夫和儿子,在亲人最需要的时候,他都不能在身边照顾照料,而都坚守在工作岗位上。
不需扬鞭自奋蹄的优秀党员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经常自觉接受党的教育。2006年许维正同志被公安部选拔为“人民警察重走长征路”三十二名队员之一,代表甘肃公安重温历史,传承长征精神,重走了长征之路。进一步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干劲、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本单位各项警务工作的不断发展进步。
在担任大队主要领导期间,他十分重视大队党支部建设,他常说:“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个堡垒,只有抓好党员干部,我们党的事业才有希望,才会更有活力”。在他的带动下,大队党支部被天水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党支部,他本人也荣获“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8月8日,甘肃舟曲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他于8月9日凌晨2时主持召开秦安县交警大队全体党员大会,通过自愿报名,举手表决的方式成立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交通保障小分队”,早晨5时出发赶赴抢险救灾第一线。而他本人也于5日后赶往舟曲看望慰问抢险小分队队员,同时积极解决小分队队员家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带去了党组织的温暖。正是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小分队队员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抢险救灾交通保障工作当中去,小分队队员荣获了甘肃省总工会“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从1995年始从事交通管理工作,历任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民警,副中队长、中队长、副大队长、教导员、大队长等职务,先后在秦州郊区交警大队、城区交警大队、秦安县交警大队任职, 2007年开始在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寺村挂职三年,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岗位虽屡经变化,但是不论他在何岗位,任何职务,他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把法律和正义放在心中,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时时刻刻以优秀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把全部身心投入到了交通管理工作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是他人生的真实写照。常年累月的超负荷工作,压不垮他坚强的脊梁,岗位的变化改变不了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他无怨无悔,无私奉献,克服重重困难,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多年来秦州城区大队多次被省市评为基层优胜单位和先进集体,2011年大队被评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
“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许维正同志从警18年来,先后九年评为优秀公务员,四次荣获个人三等功,两度荣获“甘肃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荣获“天水市十佳优秀青年”、“行风评议先进个人”、“天水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天水市优秀共产党员”、“天水市第三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天水市第三届青联委员,第四届青联常委,2006年被公安部选拔为“人民警察重走长征路”32名队员之一,2007年被评为“甘肃省十大法制新闻人物”,2009年度被评为“天水市十大杰出青年”,2011年被评为全省公安系统十大执法标兵、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他数十年如一日付出的结果,也是党组织对他默默无闻工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