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出台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
水利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水利建设任务,省水利厅迅速行动,制定出台《甘肃省水利厅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水利发展工作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方案》提出,坚持节约优先、合理开发、优化配置的原则,加快经济区内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城镇供水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启动实施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流域水资源管理。完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强化农业和城乡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积极开展重点水利工程和纳入国家各专项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有效缓解水资源瓶颈制约,满足经济区社会发展的用水需要。
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方案》提出三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民生水利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人口、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按照“工程型式规模化,建设标准现代化,运行管理精细化、调度控制信息化、水质检测常规化,工程环境园林化”的要求,积极推进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加大淤地坝和梯田建设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推进农牧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强基本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善灌区水源条件。水利厅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梯田建设、农牧区节水示范、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等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有关市县要按照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制,做实做细规划及前期设计工作,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抓好工程质量,保证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和效益发挥;二是加强水利基础建设。加强城镇防洪、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重点地区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快引洮二期工程、白龙江引水工程、秦州高桥头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提高经济区内水利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积极推进水价改革,逐步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水利厅将协调国家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引洮二期工程、白龙江引水工程、秦州高桥头水库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帮助尽早立项。做好城镇防洪、中小河流域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工程审查、立项及资金申报工作,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有关市县要积极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有序推进工程立项建设,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切实做好水价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水务统一管理,落实水管单位“两费”,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强渭河、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等流域水保生态建设力度,启动实施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等规划,加强水源涵养保护。加快推进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和“两江一水”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的编报工作。继续实施好农村水电及小水电代燃工程,加快推进坡改梯、生态修复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生态建设。加强水土保持防御监督工作,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水利厅组织协调有关市及省直有关部门,做好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和“两江一水”生态保护与建设等规划的编制、报批及投资争取工作。协调落实国家和省级坡改梯、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小水电代燃等工程建设国家补助投资。有关市实施好规划和年度项目,拓宽投资渠道,加快农村水电及小水电代燃工程建设,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