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天水师范学校“3+2”
成人大专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的通告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天水师范学校“3+2”分段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天政办发〔2010〕115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0〕114号)精神,我市今年继续开展公开选拔天水师范学校“3+2”分段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2006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天水师范学校“3+2”小学(学前)教育专业成人大专毕业生。
二、选拔岗位:全市共选拔180名天水师范学校“3+2”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各县(区)的具体选拔名额,将根据县(区)实际报名人数,分综合、音体美专业按比例分解确定。
三、选拔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15日。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各县(区)人社(人事)局和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按综合、音体美专业分别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生源县(区)的职位,报名时须提供天水师范学校中师毕业证和成人教育大专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市教育局开具的“报到通知书”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报考者现场填写《天水市2010年公开选拔天水师范学校“3+2”成人大专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各县(区)自定。
4、报名费: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150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及应用(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70%的比例计入选拔考试总成绩。
2、笔试时间:11月7日上午09:00-11:00。
3、考试前一周内,报考人员到生源县(区)人社(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各县(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30%的比例计入选拔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选拔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区)人社(人事)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选拔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选拔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1、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天水市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由各县(区)人社(人事)局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拔到农村小学任教的天水师范学校“3+2”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必须与县(区)人社(人事)、教育部门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动。
2、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申请加分者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二女户父母光荣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政府、县(区)计生部门、人社(人事)部门、市计生部门审核并加注意见,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市人社局审定并统一进行公示,逾期不再受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类就业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凡作弊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类就业考试。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教育局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