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强调要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去年以来,市纪委按照“创机制、抓特色,重效果、上水平”的总体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勤政谈话的暂行办法》、《关于对市直单位作风状况进行测评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反腐倡廉建设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廉政勤政述职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月22日,在市纪委组织召开的部分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勤政述职会议上,4个县区和4个市直惩防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8位主要领导作了廉政勤政述职。这是我市首次推行实施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述职制度,这项创新性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向着建成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标迈进的一次努力和实践,对于着力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注意到,这次述职是在认真、严肃、求实的气氛中进行的。述职之前,市纪委抽调专人组成五个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谈话了解、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深入述职对象所在县区和部门进行了调研;各述职单位和领导严肃对待、非常重视,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班子集体研究审定。这次廉政勤政述职,既体现述职的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其他领导干部作了工作表率,同时也为今后开展好述职工作创造了经验。
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述职工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这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政组织主要领导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建立权力监控约束机制;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重点工作;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教育和约束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
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述职工作,是适应新形势下大力推进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是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举措,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创新。这一制度的确立和实行,表明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能力等方面有了新的提高。
反腐倡廉制度的关键是有效管用。要做到有效管用,重在落实,贵在执行。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抓好这一制度的落实,把对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效结合起来,把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有效结合起来,努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实现天水跨越式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