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公安厅
关于加强麦积山公路隧道安全管理的通告
甘交发〔2009〕43号
天水麦积山特长公路隧道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道主干线宝鸡至天水高速公路的控制性工程。东起天水市麦积区东岔镇,西至麦积区利桥乡,全长12.28公里,为上、下行线两个隧道。该隧道拟于2009年9月25日通车运营,为进一步加强隧道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隧道内交通、爆炸、火灾等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该隧道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通行隧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车辆通过隧道应当遵守下列规范:
(一)严格遵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
(二)所有车辆在隧道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
(三)开启前照灯、示廊灯和后尾灯;
(四)禁止在隧道内逆向行驶、停车倒车、掉头和停车上下人;
(五)必须携带安全有效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等)。
三、车辆在隧道内发生故障,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紧急停车带,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告隧道管理单位。隧道管理单位应及时将故障车辆拖走。
四、禁止下列车辆从隧道通过:(一)非机动车辆;(二)试车或者学习驾驶的机动车辆;(三)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四)排放废气过量或有抛、冒、滴、漏等现象有碍隧道环境卫生的车辆;(五)超限超载车辆;(六)车货总重超过五十五吨以上的货车。
五、禁止司乘人员在隧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六、为确保上述规定贯彻执行,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可在隧道两端控制路段设置安全检查站,对通行车辆实施检查。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公安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