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 推动国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天水市国税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展开

3月3日,市委召开了全市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随后,市国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市局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了专门人员,研究确定了全市国税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市国税系统被列为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同时,市委派出了第四指导检查组,负责指导市国税系统的学习实践活动。
近年来,市国税系统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市国税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税收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税收职能作用积极发挥,依法治税不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国税部门形象进一步提升,税收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2001年完成3.96亿元,2005年达到11亿元,2008年达到17.8亿元,呈现出税收规模四年翻一番的明显特征,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基础,为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助于国税系统更加深刻地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市委、省局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加客观地认识和找准国税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定位,使整个国税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好税收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更加全面地统筹把握好税收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有助于不断提升国税部门依法治税的水平,不断促进税收政策的规范落实,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管理漏洞;有助于不断加强国税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税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有助于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大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对下级国税部门的监督指导水平,进一步树立国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全市国税系统干部要积极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努力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市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党的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国税党组研究,成立了市局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长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市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材料组、联络协调组和宣传组三个小组。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本部门的学习实践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报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市国税局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市委动员大会结束后,市国税局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将正式进入第一阶段。市局机关和各县区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学习调研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这一阶段要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调查研究等工作。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这一阶段是承前启后、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的重要阶段。要抓好开好民主生活会、形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等工作。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最终要落实在整改实践上。这一阶段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等工作。 市局机关和各县区局针对实践活动制定了详实具体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同时要求,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要求都要做好阶段总结工作。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都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向上一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群众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要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的规模、范围,使之既有一定代表性,又规模适中。测评方式和程序要简便易行,测评结果要客观真实。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使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天水市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市国税局党组制定了市局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目标要求和关键环节。全市国税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全面正确把握,认真贯彻落实。
全市国税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国税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做好国税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国税工作的各个方面。正确把握这个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关键是要高举一面旗帜、突出一个主题、围绕一个总要求、明确三个着力点。
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市国税局把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目标。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税收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
解决突出问题是重点。把解决突出问题摆在了全市国税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解决我市国税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创新体制机制是关键。从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市国税局就把建立健全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体制机制作为关键来抓,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的税收政策执行体系、税收征管体制、干部人事等方面的制度,为税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促进科学发展是目的。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和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努力做到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把握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解决市国税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税收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不够强等问题。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解决为纳税人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方式方法简单、忽视纳税人权益等问题。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税收执法行为不规范;税收信息化、科学化程度还不能完全适应税收现代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改革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的手段方法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不相适应等问题。按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着力解决在处理微观与宏观、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协调统一问题,促进基层与机关、部门与部门、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协同等问题。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国税干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国税干部队伍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满足不了新形势下国税工作的需要,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匮乏问题;少数党员缺乏宗旨意识和为基层服务意识,作风漂浮,行风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市国税局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明确哪些问题已具备条件,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可以解决;哪些问题难度较大,需要条件成熟才能解决。解决问题要突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

市、县区局局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调研,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深入调研,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的活动形式,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对离退休党员干部,可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做好当前各项税收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国税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结合起来,同抓好组织收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改进纳税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国税工作上,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边整改发现的问题,以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国税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在全市国税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上,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四指导检查组组长刘佑保对市国税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国税局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非常重视,通过召开有关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准备扎实,对开展学习活动打下了良好基础,制定的实施方案既体现了中央、省、市的重要精神,又与国税工作紧密结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他强调,全市国税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的精神。二是要充分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性。三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