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2009年度甘肃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和《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天水市工商局决定从2009年3月份起开展甘肃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注册商标,均可报名参加。
一、申请申报著名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该商标为天水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有效注册商标,且无权属争议;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三年以上;
(三)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公认,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在同类、同档商品中质量优良,售后服务措施完善,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同类、同档商品中处于领先地位;
(六)商标所有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所申请的商标近三年无商标使用违法行为。
二、商标所有人申请申报著名商标应当如实填写《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二)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销售区域等证明材料;
(四)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的宣传、促销方式和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五)该商标在国内外注册使用管理和受保护记录情况;
(六)能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
三、凡申请申报著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必须下载《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书》,并按照《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填写,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初审。
四、甘肃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时间安排:2009年3月11日至3月31日为公告和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为企业整理著名商标申请材料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为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初审、上报申请材料阶段。
甘肃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设在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联系电话:8219937。
附件1: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书(点击下载)
附件2: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
附件3: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