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公众参加天水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的公告
一、项目概述
天水经济开发区是天水市唯一的省级开发区,其前身是甘肃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2005年初,在国务院对开发区的清理整顿中,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审核确定为甘肃省34个省级开发区之一,与二十里铺工业示范区、天水高新技术工业园(下曲)等整合,更名为“甘肃天水经济开发区”,包括桥南、下曲、二十里铺、社棠四个块区。主要产业定位为电器电子、机械制造、生物制药和农副产品加工。
根据天国土函[2006]31号《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甘肃天水经济开发区确定四至范围工作情况报告》的规定,四个块区的四至范围如下:
桥南块区:东至颖川河、南至水渠、胡王村、马跑泉村耕地,西至桥南商场,北至310国道。拐点计算面积为44.1公顷。
下曲块区:东至社北路和渭滨北路交汇处,南至渭滨北路东南段、西至下曲葡萄园(下曲村),北至社北路。拐点计算面积29.69公顷。
二十里铺块区:东至天水市供电局电力开发公司,南至规划外环南路,西至兰空场站二区,北至羲皇大道。拐点计算面积为30.6公顷。
社棠块区:东至防洪渠,南至渭河河堤,西至牛头河河堤,北至羲皇大道,拐点计算面积213.08公顷。
根据天水市环境功能区划,评价区域桥南块区处于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社棠区块西部边界(牛头河河堤)与牛头河铁路桥东侧和石咀村东面连线之间区域位于地下水源准保护区;评价区域处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
下曲块区、二十里铺块区和桥南块区为已建成区。其中桥南块区是商用、办公、居住综合区;下曲块区和二十里铺块区均以工业为主体,下曲块区主要企业类型涉及建材、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及电器组装等,二十里铺块区主要企业类型有生物制药、机械加工、装备制造电器组装等。社棠块区现状以农田为主,随着大项目的引进,天水市委、市政府将重点启动建设社棠工业园区,将与现有的星火、风动连成一片,形成天水新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和产业集群规模效应。
在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上实行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天水经济开发区以其全新的开放形象、突出的区位优势、优越的发展环境迅速崛起于渭水之滨,成为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开发区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天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兰州大学环境质量评价研究中心进行天水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经专家技术评审后报甘肃省环保局行政审批。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天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消防大楼3楼
联系人:刘随青
联系电话:0938-8388553
联系邮箱:tsszsj@163.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兰州大学环境质量评价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0931-8912646
联系邮箱:yingwang@lzu.edu.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评价内容
工作程序:通过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开发区的开发现状和环境现状,并公示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和方法,收集开发区内及周边群众对开发区的意见和建议,补充到开发区开发建设与规划中。分析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以及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模式和方法预测开发区建设可能给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和二次公示形式发布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公众阐明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其程度,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最终从环境角度得出开发区建设是否可行,将上述评价结论汇总,并提出环保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甘肃省环保局审批。
主要评价内容:在明确开发区开发现状和开发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开发区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功能区划,确定本次环评的重点内容如下:
(1)天水经济开发区桥南、下曲、二十里铺三个块区已初具规模,评价重点应放在回顾性分析与评价,明确现存的环境问题,分析制约区域发展的环境因素,并针对这些问题和因素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社棠块区为尚未开发区,评价重点为分析开发建设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针对不利的环境影响提出保护措施;
(2)分析确定开发区大气环境容量,研究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根据环境容量和评价结果,结合开发区环境质量现状,从行业构成、工业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包括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废集中处理设施和集中供热)建设等方面对开发区规划的环境可行性进行综合论证,提出完善开发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及主要事项
信息公告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关注天水经济开发区或受开发区建设影响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您在提出意见时,请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您对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开发区产业布局及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等有任何意见,均可在公告期间通过上面所列方式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您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