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记者从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天水市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票据诈骗案目前审理终结。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虚报注册资本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玮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票据诈骗罪判处刘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追缴的赃款、赃物返还被害单位。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伪造凭据虚报注册810万元
2005年10月21日,被告人刘玮伪造了中国农业银行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营业所的进账单及该行营业所出具的银行资金询证函,用欺骗的手段让天水诚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810万元的验资报告,后利用该验资报告从天水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了天水市同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胜公司”),被告人刘玮为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虚报注册资本810万元。
骗术得逞套取贷款395万元
2006年6月28日,刘玮指派同胜公司业务员王某,用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天水分行”)申请质押贷款。同年7月3日,刘玮指使徐某、王某从天水市秦州区国税局虚开了付款方为深圳华美钢铁有限公司、收款方为同胜公司、总金额为0。26万元的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后,7月12日,又与王某持伪造的面额为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复印件与中行天水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向该行贷款400万元。随后,该行按500万元汇票的80%给刘玮贷款400万元,实际到账395万元。
空手套现大肆挥霍贷款
对于诈骗所得的395万元贷款,刘玮并未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而大部分被他个人大肆挥霍了。破案后,公安机关从被告处追回赃款554376元,冻结涉案赃款240218。96元,扣押其用赃款购买的皮卡车一辆,查封其用赃款购买的住房一套及其他物品等财产。
法网恢恢刘玮被判无期徒刑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依照相关法律,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被告人刘玮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票据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追缴的赃款、赃物返还被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