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道成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08年2月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二OO八年二月一日决定:接受刘道成辞去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务的请求。报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