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食品经营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百户严重失信企业被亮“黄牌”
本报讯【记者闰蓉芳 通讯员曹晓明】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但一些食品经营企业掺杂使假,不讲信用,不仅严重影响了消费安全,也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为此,今年以来,我市工商部门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全面实施了信用分类监管,其中141户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信用分类监管是指以基层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为基础,以企业“经济户口”为载体,工商部门将管辖区内各个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输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根据记录情况,工商部门将经营户的守法经营状况分为四个等级,即文明诚信户为A级,有一般性违法经营记录的为B级,有较严重不良记录的为C级,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为D级。对A级企业,工商部门在招商引资、变更登记、年检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和优惠;对B级企业,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对C、D级企业,在督促整改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予以取缔。
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对从事生产加工、流通经营的5524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已全面实施了信用分类监管。其中,被评为A级的4283户,B级999户, C级101户, D级141户。工商部门还将对不同信誉等级的企业、商户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其信用状况,以弘扬诚信,鞭策、惩戒不诚信和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