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2006年9月21日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定于2006年12月在秦州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第五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95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根据各县区、各单位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市直机关、企业工委和天水军分区、武警天水支队党委按照《党章》规定和市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应是各条战线上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代表的构成应当具有广泛性。
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的选举工作,由天水军分区、武警天水支队党委拟定具体方案,经市委批准后实施。
四、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全会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天水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