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0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通知》中关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满一年的,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报考民族自治县和自治州所辖县法院检察院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的精神,经初审,报考我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柳锋等26名考生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群众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考生和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违反加分政策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