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军虎】近日,天水市商务局、市酒类商品管理局联合下发《天水市酒类商品管理实施意见》,意见规定自7月1日起,在我市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根据该实施意见规定,今后我市任何酒类经销商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售酒,其禁酒范围包括固定场所进行酒类批发、批零兼营、零售等销售行为,并要求酒类经营者在醒目位置,设立明示标志,明示内容应有“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同时,鉴于禁酒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未成年人实际年龄无法判定的问题,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今后酒类经营者应提示购酒者出示身份证。
同时,今后酒类经营者销售酒品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名酒证书或名优标志,质量标志,名酒城销售该类产品必须占到销售品种的80%以上,并要求经销进口酒必须有进口酒品的质检报告,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