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执法责任制考核为支撑,强化税收管理基础工作。天水市国税局以执法责任制考核的功能为支撑,在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工作上,注重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四方面工作的结合。一是与业务重组、明岗明责相结合,促进管理监控规范精细化;二是与简化办税程序,拓展服务手段相结合,促进纳税服务便捷优质化;三是与微机评税相结合,促进定额核定公平合法化;四是与CTAIS软件上线相结合,促进征管工作信息化。执法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化,已成为加强税收管理的助推器,征管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的要求。法治显成效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广大税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优化了依法纳税环境,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树立了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通过普法教育,实行政务公开,优化纳税服务,在全社会及纳税人中树立起了公正执法、文明征税、优质高效、廉洁奉公的国税新形象。市国税局连续六年获得市政府民主行风评议第一名,又被天水市委、市政府评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先进单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创建形势喜人,近年来,有3个单位被人事部、团中央及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先进集体、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行业5个,市级文明单位3个;有2 个税务分局被共青团甘肃省委评为“青年文明号”;有3个税务分局(所)被省国税局评为“基层建设文明单位”;有14个税务分局(所)被共青团天水市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90%的基层税务所获得了省、市“文明税务所”称号。
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既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又促进了税收收入稳定增长,自1998年以来,连续8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总收入由2001年的3.5亿元上升到2005年的11.9亿元,翻了一番多。去年全市国税系统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1.06亿元,占年计划10.9亿元的101.4%,超收1555万元,同比增收1.32亿元,增长13.5%,其中“两税”入库9.87亿元,同比增收7614万元,增长8.36%,再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为天水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多次受到天水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
天水市国家税务局基本情况
天水市国税系统在岗干部676人,大专以上学历599人,占职工总数的88.6%,市局机关设7科4室2中心1办1个直属稽查局,下属7个县(区)国家税务局,下设36个税务分局(所),管辖纳税户13237户。全市国税系统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有51户,年税收任务8.96亿元,占全市“两税”计划的87.75%。“十五”期间,共组织入库各项税收37.76亿元,年递增18.81%。2006年,省局下达税收计划12.148亿元,2006年1月份,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12025万元,占年度计划12.148亿元的9.90%,超平均进度1.57个百分点,超收1902万元,其中“两税”入库1.077亿元,占年计划10.76亿元的10.01%,超平均进度1.68个百分点,超收1804万元。
强化科学管理 规范稽查执法
本报天水讯 近年来,天水市国税局稽查局围绕强化依法治税,深化稽查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税收工作主题,严厉打击各种偷税行为,取得显著成效。在“十五”期间,按照省、市国税局的总体部署,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对13个行业开展专项检查27次,重点稽查企业3263户,查补收入4414万元,加收滞纳金及罚款448万元,核减留抵税额69万元,核减亏损税额1284万元,有效地发挥了税务稽查打击偷抗税的职能作用。
从2001年以来,该局按照税务稽查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了38项规章制度,修订了《税务稽查业务规程讲义》和《税务稽查模拟案卷资料》,统一了稽查各环节的表、证、单、书、帐、册,规范了文书使用填制。建立了多渠道选案制、“查前告知”制、首查责任制、税警协作制、限期办结制、案件复查制、信息反馈制、大要案报告制等八个工作机制,实现了由稽查四环节的“内分离”转向选案、审理的“外分离”。坚持“举报畅通,有案必查”的原则,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举报电话和信函举报案件16件,查补税款及罚款20万元,为举报人兑现奖金1872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企业购进、销售、存储等环节物流、票流、资金流和增值税异常申报企业为重点的八个税收专项检查,重点在查深、查透、查细上狠下功夫。曝光了一批虚假申报偷逃税的企业,全市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由2005年3月份的50.8%下降为12月份的21.54%,下降29.26%。接收协查函件35笔,查实有问题发票31份,查补税款57万元、加收滞纳金7.5万元,清缴欠税30万元,发票协查回复率、查补税款入库率均为100%。坚持上下结合、下考一级的考核工作机制和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对严重违反考核管理制度和各项廉政制度的违规违纪行为,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规范了执法行为,树立了稽查干部的新形象。在稽查内部大力开展“稽查质量年活动”,强化稽查业务培训,提高了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环节的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促进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任务的超额完成。 (王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