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一项
反馈问题:在督察谈话和走访过程中发现,天水市在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上仍有差距,在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上态度不够坚决,不敢动真碰硬。个别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过于强调财政自给能力不足等客观原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未靠实。
整改目标: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我区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区委区政府包抓督办领导通过现场督办、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
一是区委、区政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等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分别组织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研讨,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结合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各自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行培训、学习、研讨。专门成立秦州区黄河流域渭河支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区环委会办公室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适时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会议、调度会议、办公会议等,研究部署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有关会议,通报当前全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听取有关乡镇、重点生态环境职能部门汇报,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推动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是区环委会办公室与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对年度各项生态环境指标进行细化分解,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及考核标准。区环委会办公室计划于每年初第一季度对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书进行全面考核,对各项既定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是结合省、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督查工作,区环委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天水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四大组织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下设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整改、协调调度、推进落实等日常工作。通过排查整治,全区发现的4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报告及有关佐证资料已全部上报市环委会办公室。
通过整改,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已经做到用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倒逼目标责任书各项年度指标落实,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合力进一步增强。该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秦州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中路区生态环境分局
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