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严明检察机关检风检纪,规范车辆使用管理,更好地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于本周对本院车辆管理和使用开展专项检务督察。
此次督察由纪检组长王智顺带队,办公室配合参加督察。根据《秦州区人民检察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通过查看相关台账和资料,与办公室负责人、司机、部门干警进行谈话了解,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本院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查看本院车辆是否主要保证案件调查、侦查、审讯、开庭等业务工作及检务保障工作、节假日期间警车除公务用车外是否按规定统一存放、班子成员是否存在单独配备公车情况、车辆派遣和使用是否采取登记制度,是否进行严格的使用申请、审批程序,并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及车辆加油情况、车辆在出行期间是否能够按照派车单指定路线行驶,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有无交通违章和事故情况进行督察。
从督察情况来看,在车辆管理方面,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于2018年12月重新修定完善了《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并就强化车辆管理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与细化。该院车辆主要保证案件调查、侦查、审讯、开庭等业务工作及检务保障工作,班子成员没有单独配备公车。车辆派遣和使用采取登记制度,并进行严格的使用申请、审批程序,节假日对警车实行统一封存,非紧急公务不得使用。派车均由相关领导审签派车单后派出,车辆在行驶期间均能按照派车单指定路线行驶,车辆加油和维修均符合规定,无公车私用、无交通违章和事故情况。但在申请派车方面,个别派车单上存在用车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未签字的情形,个别车辆在保持干净卫生方面有待加强,办公室应做好车辆管理相关资料的分类存放,规范完善派车单填写。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