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破浪的少年,秦州检察“拍了拍”你
——防性侵篇
近年来,一系列被曝光的未成年人遭性侵事件让我们感到愤怒和心痛,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数据显示,2017年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人数居第一位的是强奸罪;2019年猥亵儿童犯罪人数大幅上升,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居前三位的是强奸、寻衅滋事、猥亵儿童。由此可见,加强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已然刻不容缓,只有正确的性教育,才是未成年人免遭性侵的关键。
检察官解析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加害者以权威、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未成年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第一是暴力型,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手段加之言语恐吓实施强奸、猥亵等;第二是胁迫型,犯罪分子利用权势、地位、职务之便,对受害人加以利诱威胁,强迫受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第三是社交型,犯罪分子大多是熟人,如同学、同乡甚至是男朋友,因此又称“熟人强奸”;第四是诱惑型,利用受害人追求享乐、贪图钱财的心理,诱惑受害人而使其受到性侵犯;第五是滋扰型,即性骚扰,如在公共汽车、商店等公共场所有意识地接触女生身体部位,或是暴露生殖器等变态式性滋扰,以及向女生寻衅滋事、无理纠缠、用污言秽语进行挑逗或者做出下流举动对女生进行调戏。
我们办理的大量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反映出,被害人在放学和放假期间受侵犯的比例较高,犯罪分子往往以“谈恋爱”的名义实施侵害。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社交媒体的发展,利用网络对未成年实施性侵害的行为也越来越多,比如利用社交平台裸聊、发裸照,甚至以公开裸照相威胁,逼迫未成年人继续裸聊或进行见面实施强奸;还有利用未成年人的“童星梦”,冒充影视公司管理人员,引诱、欺骗、威胁他们发裸照及裸体视频。这种种的问题都反映出社会、学校和 家庭对青少年防性侵教育的缺失。
防范攻略
1.筑牢思想防线,提高识别能力。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消除贪小便宜的心理,对一般异性的馈赠和要求要婉言谢绝,以免因小失大;对于不相识的异性,不要随便说出自己的真实情况;对自己特别热情的异性,不管是否相识都要倍加注意。
2.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要正确合理使用手机及交友软件,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以免被坏人利用;不能轻易约见网友,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3.不贪嘴,时刻保持警惕。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尤其在酒吧、KTV等地,如果中途离开再回来,不要再食用桌面上的食物或饮料。
4.牢记学生身份,切忌着装暴露。在搭乘公交车等交通工具时,如果遇到“色狼”骚扰,要大声斥责喊出来,引起附近乘客和司机的注意,随后立刻拨打110报警,切忌忍让,正确维权。
5.夏季天气炎热又正值假期,同学聚会频繁,建议同学们夜间减少外出,尽早回家,避免走僻静的小巷道,留意身后有无可疑人员尾随,出行要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
6.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遭遇危险,千万不要恐吓、激怒坏人,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要尽量记住坏人的特征,如长相、身高、胖瘦等;保留证据,如受到伤害时的衣物;在安全后,应立即告知家人并迅速报警。
7.必要时可以学点防身术,提高自我防范的有效性。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