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抓起 精准施“策”
大城食药所严控零售药店购药关确保防“疫”安全
目前到了新冠肺炎疫情攻坚克难,防止进一步扩散的关键性阶段,而零售药店是部分有发热、咳嗽症状人员的首选购药场所,针对这一特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城食药所在督促零售药店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从购卖发热、咳嗽症状药品及从事药品销售的人抓起,严把退热、止咳类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销售关,阻隔传播途径,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一是要求执业药师必须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禁止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特别是销售含有可待因、麻黄碱、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这十种成分的退热、止咳药。
二是要求零售药店不得以远程处方为依据,给表现出发热、咳嗽症状的病人调配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
三是要求各零售药店对购卖发烧、咳嗽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各零售药店负责对购买发烧、咳嗽等药品的用药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要求用药人提供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代购的,代购人员要出示用药人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劝导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市民应尽快到医院就诊。
四是要求各零售药店设立隔离区,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购卖药品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自己在店内寻找药品,阻隔传播途径。
五是要求各零售药店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口罩,建立上班考勤和体温量测记录,切实做好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六是要求各零售药店要积极宣传解释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抵制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做到防护消毒产品来源可溯,流向可追,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维护市场秩序。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