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外宣办 辛志锋)近年来,秦州区民政部门为了更好地落实城乡低保户救助政策,多举措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稳妥推进低保工作,上半年,全区完成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300万元,3.2万低保人员生活得到了保障。
家住伊民巷社区的董福春家母子患有遗传性心脏病史,家庭经济状况较差,靠着孩子打工维持,高额的治疗费用让本来就不富裕的一家人生活更加困难。
2011年,董福春向社区提交了低保申请,区民政局低保经办人员及时入户调查。按照《秦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每人每月发放低保310元,给董福春和他儿子办理了城市低保,减轻了这一家人的生活负担。
秦州区扎实推进低保对象的整治工作,完成低保户对象信息录入,全面实现低保金一卡通发放;对纳入低保范围的家庭,按核定的家庭收入进行按标施保、差额救助。城市人口按照城市低保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享受相对应的补助资金,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10元。农村人口按照农村年人均收入和家庭实际情况进行救助,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75元。切实为困难家庭提供了生活救助。
同时,该区民政局按照有进有出的低保整治机制,加大对低保对象的核查,通过入户核查和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行应退则退,应保尽保。到今年六月份,全区清退低保对象209户,580人,新增低保对象165户,420人。发放低保43518万元,发放12190户,发放人数321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