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安委会第三次安全生产会议和省交管局“7.28”视频会精神,深刻吸取湖南湘潭“7.10”幼儿园校车事故教训,及时消除接受学生幼儿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学生幼儿安全上学。天水市秦州郊区交警大队自2014年9月1日起,按照秦州区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安排出警参加了与安监、交通、运管、教育、民政等 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区校园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9月1日至2日,大队路查三中队分别在太京、藉口、娘娘坝、大门、汪川等乡镇开展校园用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了各项整治措施。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区各部门整治人员主动向乡镇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汇报,经互通情况后,共同深入所属幼儿园开展排查活动。
二是实行面对面告知。安监、交警、教育、交通、运管、民政等各部门工作人员,在乡镇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对所辖幼儿园负责人传达了区安委会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的规定和措施,指明了非法用车接送幼儿的危害性和实施处罚的依据,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资质用车接送幼儿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校园用车驾驶人引导教育,交警、运政管理人员履行各自职责,对校园用车驾驶人告知了校车资质许可和驾驶人资格的审核条件和要求,责令其驾驶人立即停车,办理相关手续,力争取得校车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后驾驶校园用车,做到规范驾驶,安全文明运行。
两日来,共出动校园用车专项整治人员24人,出动整治车辆9辆,深入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3个,排查幼儿园11所,发放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告知书17份,此项活动正在进行中。(供稿:孙彦明 赵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