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存侥幸 通话记录显实情
——秦州城区交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6月14日晚11时许,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州城区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令:巡警巡逻车在隍城路发现一辆电动车倒在马路上,可能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求出警。
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到达现场后,道路上只有一辆摔倒的电动车,没有伤员和其它车辆。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并向周边群众调查了解到,这是一起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发生在晚上9点35分左右。事故发生后,骑电动车的人倒地受伤,摩托车驾驶员乘120救护车陪同伤员一同去了医院,后来有人将摩托车推走,而电动车一直放在马路上。
民警随即赶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见到了伤者薛某的家属。从家属口中得知,伤者薛某头部受伤严重,正在紧急抢救。而在伤者家属赶到医院之前,摩托车驾驶员已经拿着伤者的电话离开了医院,不见了踪影。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怀疑肇事者已经逃逸,遂迅速向大队值班领导进行了汇报。大队领导获知这一情况后,加派警力再次细勘事故现场,扩大走访范围。民警一直忙碌到15日凌晨2时左右,并没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15日上午,办案民警分别到秦州区公安分局、市第一民医院调取了事故现场周边、医院内外的监控录像,希望借此锁定肇事者。然而,由于事发时间在夜晚,监控设备上不能清晰的看到嫌疑人,案情一度陷入僵局。对于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来说,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是破案的黄金时间,时间拖的越长,破案几率就会越小。想到正在医院承受伤痛的伤者,办案民警心急如焚。
15日晚,大队连夜召集办案民警召开了案情分析会。会上,一个小细节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事发当晚,肇事者拿走了伤者的电话,办案民警想到了用这条线索做为突破口,再进行追查。
16日一大早,民警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到移动公司调取了伤者电话的通话记录。在记录中,办案民警发现,肇事者用这个电话在当晚同一个叫张某的人通过电话。民警马不停蹄的赶到了张某所在的秦州区中梁乡向阳村,找到了张某的父母。据张某的父亲讲,其儿子张某在市内打工。在张某父亲的配合下,民警在麦积区花牛镇高家湾村一工地找到了张某。面对询问,张某一开始不肯透露实情,办案民警在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之后,张某交待,人不是他撞的,是他们同工地的工友刘某驾驶工友万某的摩托车撞的,他当时坐在摩托车后座上。办案民警立即找到了摩托车主万某,并在高家湾路边的一修理店扣留了正在维修的肇事车辆。随后,民警依法传唤了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刘某。当晚20时许,年仅14岁的刘某归案,至此,这起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据嫌疑人刘某交待,6月14日晚9时左右,他本人驾驶摩托车载着工友张某到市内买水和药品,行至隍城路时与一辆相向而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有个路人拨打了120,救护车赶到之后,他随伤者一同到了医院,在用伤者的电话通知了伤者家属后,他就离开了医院去借钱。在仅仅借到了400元钱后,想起伤者病情严重,刘某有了想法,丢掉了受伤者的电话,以为可以逃避责任。然而他万万想不到的是,尽管费尽周折,但案件最终还是公安交警成功破获。刘某涉嫌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肇事逃逸,他的违法行为在伤害他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秦州城区交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 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