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隆重举行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大学生子女
救助帮扶金暨第三批困难职工证发放仪式
(秦州区外宣办 周云)1月28日,秦州区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隆重举行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子女大学生救助帮扶金曁第三批困难职工证发放仪式。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张明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虎林,区委副书记、区长周继军,区政协主席文月平,区委副书记宋丕林,区委副书记师平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鹏凡,区委常委、副区长成少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有魁,区政协副主席李广鸣出席发放仪式,区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粮食局、教育局、房管局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主要负责人、困难职工代表、困难职工子女大学生代表参加发放仪式。
在发放仪式上,对2010年考入大学的14名困难职工子女沈祥、程量、刘鹏、王丽娜、张瑜珠、杨靖、石明、李伟杰 、王可成、杜昕、何文斌、周璐、郭一凡、徐倩毓,根据《秦州区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帮扶暂行办法》规定,考取重点院校的按8000元标准、考取本科院校的按5000元标准、考取大专院校的按2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救助帮扶金,共发放7.6万元,同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第三批救助帮扶困难职工代表10人发放了困难职工证。困难职工子女大学生代表沈祥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将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用感恩的心和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2008年4月以来,秦州区针对全区困难职工现状,高度关注民生、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出台了《秦州区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帮扶暂行办法》,成立了秦州区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区困难职工的救助帮扶工作。同时,相继制定了《秦州区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证申领核发暂行办法》、《秦州区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工作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秦州区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4个配套文件,将符合救助帮扶条件的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从就业、子女就学、住房、医疗、食品价格补贴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社会救助。截止目前,累计救助帮扶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719名,发放食品价格补贴37.1万元,救助大学生37人,发放就学帮扶资金21.7万元,发放慰问金23.8万元,有效解决了原区属企业职工生活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区委副书记、区长周继军代表区四大组织对困难职工子女大学生、困难职工给予了节日的良好祝愿,并要求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进一步完善和做好救助帮扶的后续工作,把区委、区政府的这项惠民工程组织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