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体理赔案例
【基本信息】
承保公司: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中心支公司
投保险种:人保寿险学生平安定期寿险
赔付金额:六万元整
赔付时间:2014年7月9日
赔案编号:000516653365903
被保险人:宋某某 性别:男
受益人:宋某某
【案情简介】
甘肃省天水市某职业技术学院某系于2013年5月31日投保我公司学生平安定期寿险(A款),保险费15036.48元,投保人数227人,每人保险金额6万元,被保险人宋某某2014年4月25日猝死。
【案件处理过程】
人保寿险天水市中心支公司,于2014年5月18日接到报案电话,立即到兰大第一、第二医院、陆军总院及红谷区人民医院排查宋某某既往病史,均无发现往院病历,天水市柜面人员鲁雪静到学校询问被保险人的老师,也称宋某某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且入校体检通知为正常。
【理赔服务特色】
甘肃省人保寿险天水市中心支公司,及时主动的开展理赔工作,并实事求是地将案件内容反馈省分公司,使客户利益得到最大保障,充分体现我司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保险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笃守信用,切实维护了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做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当您拿到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险合同时,首先,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对不懂的专业术语询问保险代理人或致电400-8895518;其次,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如果您的家庭地址、电话及首期转帐时使用的银行卡发生变更时,请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变更处理。避免因信息的变更,造成保单失效。针对失效保单,保险公司是不予承担保险责任。最后,请您在出现保险责任中的事故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在最快的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确保您正当利益的顺利履行。
【客户心声】
甘肃省人保寿险天水市中心支公司将赔款打入受益人的账户后,受益人对我公司准确、快捷的理赔服务表示赞赏,并称,通过这次理赔体验到了保险的真谛,并对理赔人员贴心的服务和及时的理赔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