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2日,清水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轩辕宾馆北二楼举行。清水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天水纪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永明、天水都茂律师事务所主任戴襄宝、律师马长义颁发聘书;县委常委、副县长秦永斌主持仪式;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宝玲宣读了《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杨永明等3名同志为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和《中共清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聘请杨永明、戴襄宝、马长义3名同志为清水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会议要求,县政府法律顾问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在政府重大决策、涉法涉诉事务、经济建设、制度建设和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充分发挥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精通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融入社会的实践优势,努力做建设法制社会的推动者、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者,加快推进清水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德祥,县政协副主席温智玲,县法院院长周海,县检察院检察长杜彦群,县政府法律顾问、天水纪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永明出席仪式;县政府法律顾问,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法制股(室)负责人,18乡镇乡镇长及法制工作业务人员参加仪式。(记者 王莉君)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