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5日上午,清水县召开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巡察工作约谈暨推进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利民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巡察组成员参加会议。
刘天波强调,巡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纪律性,各专项巡察组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四个意识”树的牢不牢、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挥等内容开展政治巡察。同时,按照县委关于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清水县重大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问责办法(试行》县委办发(2016] 65号文件精神,全面聚焦工程招投标、项目资金管理、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查找和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形成震慑、堵塞漏洞,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刘天波要求,各巡察组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巡察。要严守工作纪律,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县委有关要求,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树立良好形象。巡察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巡察工作秘密,不得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的宴请,不得给被巡察单位增加额外负担。巡察组要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报告巡察情况,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核查处理。
会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问题情况的汇报。
(天水在线编辑:付丽丽)